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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门卫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6-09-12 作者:   出处: 浏览:

一、凡我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一般情况下须佩戴校徽或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有关证件,外来人员须填写会客登记。二、携带行李物品外出的人员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行李物品放行证》,并经查验后,方可外出。三、校内禁止出租车通行,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四、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查验,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内。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进入校内,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入内。六、校门每天23∶30到次日6∶00关锁,特殊情况需出入者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七、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和妨碍门卫人员执行公务。对违反上述规定、经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且态度恶劣者,处以5—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八、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