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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会客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6-09-12 作者:   出处: 浏览:

一、凡因公来校或探亲访友的客人,须先与有关单位或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二、因公来校或探亲访友的客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在门卫处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客人离校时须在门卫处办理核销手续。三、单位会客时间为上班时间,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16时至21时,特殊情况被访人员应向传达室人员说明,但不得超过当天22时。四、学生上课、自习时间一般不接待私人会客。五、学校教职工政治学习或会议时间,一般不对外接待。六、节假日一般不对外接待。七、来校推销产品的销售人员,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予接待。八、来访人员携带物品若需带出,进校时必须在会客登记时注明,出校时门卫有权检查询问。九、临时来校人员乘坐的车辆,经批准进入学校的,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在校园内不准超速行驶,服从值勤人员管理。十、临时来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