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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纪检监察办公室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3 作者:   出处: 浏览:

通  知

 

关于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纪委、教育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防止“四风”反弹,特重申纪律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三、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纪违规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商业预付卡等;   六、严禁接受工作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商业预付卡和支付凭证。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提前作出安排部署,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在本单位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明查暗访,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全校师生的监督举报。对顶风违纪违规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并在全校范围内对违纪情况予以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教育部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学校举报电话:029-87082862,举报邮箱:jjw@nwsuaf.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