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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指挥中心图像信息资料查阅管理制度

日期:2021-11-19 作者: 安全指挥中心 来源:办公室 浏览: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安全指挥中心图像信息资料查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指挥中心对视频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的合法使用,维护校园安全和公共秩序,保护师生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 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视频图像信息资料原则上仅用于校园内部及周边社会稳定、治安、刑事、消防、交通等案件的查处、取证。

二、当事人查阅学校视频图像信息资料,需报事发所在地校区校卫队立案审批,由所在校区校卫队根据情况依法查阅调取,并填写查阅登记。

三、校外非执法机构或单位查阅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确因工作需要的需经主管处领导批准,填写视频图像信息查阅登记表,对查阅图像信息的内容、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四、校内各单位查阅图像信息资料时,由事发单位向所在校区校卫队申请(或者持学院和单位领导批准的信函,经安全指挥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查阅并登记),由所在校区校卫队依法调取查看,并填写查阅登记。

五、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因执法工作需要查阅、复制或者调取校园图像信息资料时,需出示执法证件或者批准文件,经主管领导同意,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提供。

六、查阅校园视频图像资料时,相关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由安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调取视频图像资料,现场查阅相关人员不得对视频图像资料进行拍照、复制等(因执法工作需要的除外)。

七、校园安全指挥中心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图像信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擅自删除、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的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原始记录。不得将视频图像资料信息拍照、复制等转让或销售给第三方,更不得上传网络扩散,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