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保卫处召开了工作例会,刘西平处长在会上强调,无论是护楼、门卫值班人员,还是巡逻人员,都要做到值班期间十不准,各校卫队要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抓好落实,在平平淡淡的工作岗位上内练素质、外树形象。
保卫人员执勤“十不准”内容:
1、不准擅离职守;
2、不准看书看报;
3、不准玩手机;
4、不准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
5、不准打瞌睡;
6、不准与他人闲聊;
7、男同志不准留长发、蓄胡须;
8、男同志不准抽烟;
9、不准说脏话、粗话;
10、不准与他人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