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晚21:00左右,南校区校卫队连续接到3起学生报案,称自己在3号教学楼、学生浴室、8、9号公寓楼附近走路时,被一名骑白色电动车的男子骚扰。
接到报警后,校卫队巡逻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校园内展开搜索,并迅速联系监控中心寻找线索。因天色暗淡,通过监控看不清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第二天,校卫队在与校园警务室分析案情时,张警官根据监控中心提供的模糊白色电动车联想起2016年发生的一起类似案件。后经警务室联系李台派出所,与之前处理过的嫌疑人信息进行比对,遂将其口头传唤到警务室问询。该嫌疑人(李某,男23岁,揉谷镇人)对其16日晚在校园内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这样做,目的是为了寻求刺激。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在此,保卫处提醒广大女性师生,如遇到类似案件,要第一时间报案,不给犯罪分子任何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