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触目惊心 防火人人有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1-24 浏览次数:
上海商学院“11.14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令人们触目惊心,发人深省。当代大学生火场自救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匮乏成为近期全国各界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入冬以来,我校保卫处、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联合与消防管理部门携手,除在校园内开展了多次防火知识宣传活动外,还结合“11.14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以及当前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再次对学生公寓楼展开了一次彻底的防火和用电安全整治行动。
虽然以前这样的检查搞过很多次,但在这次检查中暴露出的隐患和问题之多,还是让检查人员震惊。南、北校区四天时间从学生公寓内就清查出各种违规用电器具达775件,其中电饭锅387个、电热锅219个、电热杯100个、电炉23个、电磁炉3个、酒精炉1个、煤气灶4套,而在“11.14火灾事故”中充当罪魁祸首的“热得快”也有38个正在使用之中,电热锅中功率最大的甚至达到了2100W。这其中还不包括许多同学使用的劣质手机充电器。
检查中面对少数同学的不理解,检查人员的心情始终不能轻松。
在检查中,有的同学质问检查工作人员:“你们自己家里也有电热锅,为什么你们不没收自己的,反倒没收起我们学生的了?” “我用的只是350W的小电饭锅,不过与电脑的功率相当,为何不禁止使用电脑而要禁止使用电饭锅呢?” “什么叫违规电器,你们说违规就是违规啊?” “你们的工作方法应该以宣传教育为主,不应该进入宿舍内进行检查和强制扣压。”我们想对学生说,这是因为,同学们在人员高度密集的公共宿舍楼内居住,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全楼上千名同学的安危和国家公共财产的安全,自己肩上责任之重,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想对同学们说,你们能不能保证你的电饭锅永远不会因为自己的疏忽出现干烧或烧干的情况呢?一旦高温软化电线引起短路,后果会如何?已有前车之鉴。我们想对同学们说,所谓的违规电器,就是学校明令禁止使用的电器,每栋公寓楼门口的《学生公寓住宿制度》第6条都给予了详尽的解释。我们不得不对同学们说,在学校进行了多次的消防知识宣传,尤其是刚刚过去的11月9日“119消防宣传日”我校所进行的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之后,其效果在这次检查中几乎没有得到体现,同学们,你们了解了知识而牵扯到自己时为什么行动不起来?“勿以恶小而为之”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学校每次进行过突击检查之后这些违规电器都会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我们想对同学们说,进入公寓楼进行检查,是学校为了对广大同学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也是督促和纠正安全隐患的必要手段。
同学们以上的不理解,只能说明同学们对防火、用电安全还是没有重视起来,存在思想麻痹,自我保护的意识还是很薄弱。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仅凭管理部门单方面的苦口婆心的宣传做工作不够,同学、教职工们不马虎大意,不只图自己方便,不忽略大家安全非常重要;防火、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安全是生命和财产保障的基础。
(通讯员:王皓)

工作人员在宿舍中检查违规用电器

一个宿舍中竟然同时有3个电饭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