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消防法》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原则。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增加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的行为,调整了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明确了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加大了处罚力度,维护了消防法规的权威性,为提高全社会积极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提供了法律保障。(保卫处 韦继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