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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力保障校园稳定安全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22  浏览次数:
    近日,学校保卫处遵照校领导批示,把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制500多册,陆续送全体校领导、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各院(系、所、部),并进行宣讲。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2009年7月3日教育部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8号令的形式于2009年10月19日公布。《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9章51条。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总则部分规定:“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部分规定:“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了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还特别强调“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部分明确了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明确了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做的工作和审批程序。明确了学校消防设施的修建、配置、维修、管护、消防值班的责任和权利。明确了学校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和现场监管人的责任。明确了“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部分明确了学校各级各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的频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部分明确了“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应当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还明确“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部分明确了“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明确了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具体内容。不同场所的应急预案应针对性明确。“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还明确了消防经费和奖惩。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附则中强调“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我们相信,全校师生通过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定会对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一定会对我校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一定会对我校的稳定安全工作发挥有力的保障作用。 (李文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