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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责

日期:2021-04-30 作者:   来源: 浏览: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全校稳定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对学校各单位稳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对全校师生开展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稳定和治安保卫宣传教育;

3、负责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及时处置校园各种不安稳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校内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调解处理校内治安纠纷,维护校园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5、负责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6、负责学校防火安全的管理、监督与检查,配置和维修消防设施与器材,指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及措施;

7、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8、负责学校职工、家属和学生的户籍登记和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