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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园“僵尸车”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4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助推文明校园建设,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处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且无人维护的“僵尸”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长期在学校公共区域停放,占用学校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非机动车,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车身外观残破或机件严重锈蚀等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

2.轮胎干瘪、灰尘遍布且长期停放在车棚等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的;

3.校园内长期未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停放的;

4. 其它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

二、清理范围

校区内的公共停车区、学生宿舍区、教学区、消防通道、楼梯过道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措施

1.自行清理(即日起-5月15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由车主自行将车辆迁离公共场所,腾出公共空间。

2.集中整治(2025年5月15日-6月15日):保卫处于6月15日开始,按照“僵尸车”认定标准进行拍照留档并进行拖离,集中停放至指定场地。

3.车辆公示及认领(2025年6月15日—9月15日):保卫处将对清理的“僵尸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15日至9月15日。公示期内,车主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购车凭证、车钥匙至南北校区校卫队(南校区联系电话:87082025;北校区联系电话:87092312)登记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按有关流程进行处理,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望广大师生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和配合“僵尸车”清理工作,共同创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