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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户口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6-09-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今年新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及时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按照“简化程序、快速高效、集中统一”的办理原则,经与杨陵派出所协商,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户口办理程序
    今年新生户口办理不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由新生在自己手持的《户口迁移证》右上空白栏粘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在底部填写清楚服务处所,即学院(系)、年级、专业、班;然后用16开纸复印二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连同迁移证原件、入学通知书(纪念栏自留)一并交各班负责人;各班负责人按照学号顺序填写《2006级新生户口登记表》(后发),同时将迁移证原件、复印件、入学通知书按填写顺序排好序交辅导员;经辅导员审核无误后,于2006年9月25日前统一交保卫处审核、装订并移交杨凌公安派出所录入上户。
    二、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不得私自涂改,其涂改处必须加盖原签发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否则作废;
    2、复印《户口迁移证》必须用16开纸复印清楚,如用其它纸号或复印不清楚者一律无效;
    3、服务处所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蓝黑或炭素墨水,不得用园珠笔或纯蓝墨水填写;
    4、未迁转户口的新生,一律不办理上述户口手续。
    三、工作要求
    新生户口迁转工作量大集中,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填写、审核,按时报送,确保新生户口迁转工作的整体进度和顺利进行。
    有关事宜请及时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联系电话:8708290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卫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