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6-12-29 浏览次数:
各校卫队:
为了总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保卫人员的服务意识,促进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省级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经2006年12月28日处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06年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校卫队:所有校区校卫队
2、优秀管理区:南北校区的所有管理区
3、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在岗的全体正式职工和临时工
二、评选条件
1、优秀校卫队
(1)队伍团结协作,工作有朝气,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的进展;
(2)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定期议事,工作安排部署合理清晰,有计划,有总结。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科学管理及民主管理作用发挥得好;
(3)能够按照学校和处室的要求,全面完成安全稳定的工作任务;
(4)加强安全防范,对校区发生的案件能够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遏制并及时侦破,且成绩突出;本年度内所管辖区域无重大政治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优秀管理区
(1) 所管辖区域内无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已侦破除外)
(2) 管辖区工作人员加强防范,责任心强,能够及时制止和破获案件,成绩突出、影响较大;
(3)管辖区内保卫队伍团结奋进,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受到区域内师生表扬的。
3、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爱党、爱国、爱校,忠诚学校安全保卫事业;
(2)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
(3)深入学习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善于开拓思路,善于总结经验,工作讲求效率和方法。
(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率先垂范,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办法
1、优秀校卫队1个。
2、优秀管理区2个(限南北校区)。
3、保卫工作先进个人23人(14人名正式职工,9名临时工)。
名额分配具体如下:
编号
名称
总人数
其中
保卫工作先进个人(临时工名额)
备注
正式工
临时工
1
南校区
58
23
35
5
以各校区临时工人数的15%产生名额。
2
北校区
54
32
22
3
3
水科所
16
10
6
1
四、评选办法
所有先进的评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逐级评选的办法,评选过程要广泛发扬民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优秀校卫队的评选,由各校区准备工作总结汇报材料2份,字数3000字左右(附电子版),同时附上相应的支撑材料(包括感谢信、锦旗、照片、破案相关材料等),在保卫处召开的专题会议进行工作汇报,经全体参会代表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优秀校卫队。本次评选的优秀校卫队的选票必须过半,若第一次评选选票不超过一半,则按照评选结果选前2名进行第二轮投票,最终产生优秀校卫队。
优秀管理区由申报区写出相应的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附电子版),一式二份,并填写《优秀管理区推荐表》2份,同时附上相应的支撑材料(包括感谢信、锦旗、照片、破案相关材料等),经专题会议选举产生。
保卫工作先进个人,本次正式职工不再参加评比,直接由学校2006年度年终考核优秀人员产生;全体临时工按照要求评比。保卫工作先进个人(临时工)的评选须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有主管校区的处领导参加会议。同时由校区填写《优秀校卫队员推荐表》2份,主要事迹简介不得少于800字,经各校区队长签署相关意见后,将评选结果及材料一并报到处办公室。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2007年元月10日前报处办公室,由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处务会议研究,确定表彰人员名单。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卫处优秀管理区推荐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卫处保卫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保 卫 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