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新生入学安全保卫工作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7-08-23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2007年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切实维护新生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校园形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内摆摊设点。
2、禁止在校园和学生社区公寓楼内流窜向学生兜售物品。一经发现,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所有商品全部没收。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学生区楼管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对进入公寓楼内人员进行认真盘查;对携带外出的物品,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闲杂人员严禁入内。
4、在校园内,除后勤服务中心外,学校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新生出售学习和生活用品。
5、新生及家长请到正规商店购买生活及学习用品,以免上当受骗。若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北校区 87092312
南校区 87082025
学生处 后勤服务中心 保卫处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