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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级新生户口迁转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9-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学工部(研工部):
  今年新生入学工作即将结束,为了及时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经与杨陵派出所协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户口办理程序
  今年新生户口办理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信息登记
  1.户口迁入的新生在《户口迁移证》右上方空白处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在底部填写以下信息:学院(系)、年级、专业、班级、身高、血型。
  2.户口未迁入的新生在《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空白处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下端写上学院(系)、年级、专业、班级。
  第二步:信息整理
  1.户口迁入的新生将《户口迁移证》复印二份(16开),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连同迁移证原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交班级负责人;各班负责人按照学号顺序认真填写《2012级户口迁入新生登记表》。
  2.户口未迁入的新生,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交班级负责人,各班负责人按照学号顺序认真填写《2012年户口未迁入新生登记表》;
  第三步:材料上交
  各班负责人对户籍材料按户口迁入新生及户口未迁入新生进行分类整理,上交学院辅导员;经辅导员审核无误后,于2012年9月26日前送保卫处户籍室。
  二、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一般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原签发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
  2.《户口迁移证》、通知书复印件必须信息完备,字迹清晰。
  3.所填写的信息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纯蓝墨水填写。
  4.《常住人口登记表》须经本人签字后在派出所备案。
  三、工作要求
  新生户口迁转工作量大,时间较为集中,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审核并按时报送,以确保新生户口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户口迁移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联系电话:87082906 
 

 

保 卫 处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