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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3-05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依据《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二轮岗位设置意见>的通知》(校人发[2011]9、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保卫处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保卫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窦彬生 副组长:刘西平 成  员:李玉刚  刘庚军  孙  军 联络员:孙  军 主要职责:负责出台《保卫处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制定保卫处各岗位上岗条件,组织实施聘用工作,协调处理聘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聘用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设立岗位146个,其中管理岗位21个(机关管理岗位13名,校卫总队管理岗位8名),工勤岗位125个(机关1个,校卫总队124个)。 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1、    管理岗位 处长岗位1个  副处长岗位3个(学校已发文聘任) 秘书岗位   治安科科长岗位  安全防火科科长岗位 政保军事科科长岗位  安全防火科科员岗位1个  治安科科员 2个  办公室科员2个 南校区校卫队队长岗位1个,副队长岗位2个 北校区校卫队队长岗位1个,副队长岗位4个。 2、    工勤岗位 办公室工勤技能岗位1个,校卫总队门卫岗位46个,巡逻岗位61个,护楼岗位4个,消防监控岗位13个。 三、人员招聘范围 校内正式在职职工 四、各岗位聘任条件及工作职责 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思想觉悟,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敢于同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作斗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保卫事业,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服从领导,能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随时服从岗位调配。 6、身体健康。 7、新聘用人员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男性,工作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一)秘书岗位 1、聘任条件 (1)熟悉秘书工作业务,责任心强,独立工作能力、组织、交际、协调能力强,工作效率高。 (2)熟练操作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3)保密性强,工作严谨、有序。 (4)服从组织领导,有团结协作精神。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中共党员。 (6)现职岗位者优先。 2、岗位职责 (1)做好处内文件的收发、传阅、督办、归档和整理工作。 (2)协助处领导草拟处内工作计划、总结、文件、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等。 (3)负责处内各种会议的准备、组织和会议记录。 (4)负责做好处内各科室工作的协调工作。 (5)负责处内印鉴、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6)宣传报道处内先进人物和事迹。 (7)负责处内的财务管理、报账等工作。 (8)负责填报处内统计报表,做好处内材料和文件的归档工作。 (9)负责全处车辆的使用、管理、登记、派车等工作。 (10)做好处内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11)做好处内后勤保障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负责记录办公室工作日志及大事记。 (二)办公室科员岗位 1、聘任条件 (1)熟悉办公室工作业务,责任心强,独立工作能力、组织、交际、协调能力强,工作效率高。 (2)熟练操作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3)服从组织领导,有团结协作精神。 (4)中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5)现职岗位者优先。 2、岗位职责 (1)协助秘书做好处内各种会议的准备、组织和会议记录工作。 (2)负责处内的财务管理、报账等工作。 (3)负责填报处内统计报表,做好处内材料和文件的归档工作。 (4)做好保卫处办公用品的发放、登记工作。 (5)做好处内后勤保障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治安科科长岗位 1、聘任条件 (1)熟悉治安科业务,责任心强,能独立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和案件,工作效率高。 (2)服从组织领导,有团结协作精神。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共党员。 (4)现职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1)带领全科同志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预防措施,防止破坏、盗窃、治安、灾害等事故的发生。 (3)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治安案件,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查处校内一般治安案件。 (4)做好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管理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等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6)调查和协助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和交通事故。 (7)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身份证办理及更换工作。 (8)制定科室工作计划。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治安科科员岗位 1、聘任条件 (1)熟悉治安工作或户籍管理工作业务,责任心强。 (2)服从组织领导,有团结协作精神。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共党员。 (4)现职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完成好治安科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身份证办理及更换工作。 (3)做好校园安防及门禁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工作。 (4)做好车辆制证登记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安全防火科科长岗位 1、聘任条件 (1)具有消防工作经验,熟悉安全防火科业务,工作责任心强,能独立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工作效率高。 (2)服从组织领导,有团结协作精神。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共党员。 (4)现职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1)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全体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负责制定安全防火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防火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 (4)熟悉并掌握全校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全校消防档案。 (5)经常对全校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6)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安全防火科科员岗位 1、聘任条件 (1)具有消防工作经验,熟悉安全防火科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 (2)服从组织领导,有团结协作精神。 (3)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共党员。 (4)现职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完成好安全防火科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建立健全全校消防系统档案,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与维修工作。 (3)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政保军事科科长岗位 1、聘任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立场坚定,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保卫工作经验,熟悉政保科业务,工作责任心强,能独立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工作效率高。 (3)严守机密,工作严谨、有序。 (4)服从组织领导,有团结协作精神。 (5)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共党员。 (6)现职岗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1)组织、实施校内“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的落实。 (2)落实上级有关政保方面的工作,建设好信息队伍,预防各种政治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校内重点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4)负责落实有关武装方面的工作,拟订各项工作计划,做好文档整理、资料记载与保管;组织落实民兵整组、新生军训、预备役登记统计和征兵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及军、烈属和伤残退伍军人的慰问工作。 (5)战时按照上级的命令,负责动员、集结和输送兵员,组织民兵参战支前。 (6)做好政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办公室工勤技能岗位 1、聘任条件 (1)具有车辆驾驶证A照,从事车辆驾驶工作10年以上,熟悉车辆管理维修业务,工作责任心强。 (2)服从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现职岗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1)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开道工作。 (2)负责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接送工作。 (3)维护保养保卫处值班车辆。 (4)负责保卫处车辆的年审、保险等相关业务。 (5)服从办公室车辆调度,完成处领导、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校卫队管理人员岗位 1、聘任条件 (1)具有校卫队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校卫队工作业务,工作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工作效率高。 (2)服从组织领导,有团结协作精神。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现职岗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负责校卫队日常工作。     (2)结合校区实际,拟订本校区保卫工作计划并实施。     (3)组织校卫队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工作考核。     (4)负责校区内一般治安案件的查处,保护重大案件现场,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侦破工作。     (5)负责校区内门卫管理和治安巡逻工作,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保障校区内财产安全。     (6)组织进行校区安全检查,落实校区安全责任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7)做好信息调研,及时收集上报各种信息。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门卫岗位 1、聘任条件 (1)热爱保卫事业,熟悉门卫工作业务,并致力于长期从事保卫工作的。 (2)男性,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4)现职岗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可优先考虑。 2、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职责。    (2)执勤时着装统一,举止大方,言语文明,礼貌待人。    (3)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4)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    (5)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岗位。遇到突发情况要果断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6)负责大门内外卫生,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齐。值班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或寄放物品。    (7)按时关锁大门,对夜间出入的人员及车辆要查明情况,并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巡逻岗位 1、聘任条件 (1)热爱保卫工作,熟悉保卫工作业务,并致力于长期从事保卫工作的。 (2)男性,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工作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安排。 (4)现职岗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可优先考虑。 2、岗位职责 (1)负责维护校内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巡逻人员必需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回宿舍或从事与巡逻无关的活动。 (3)巡逻工作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校”的工作原则,对重点部位和易发案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 (4)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并负责处理校内发生的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一般案件。 (5)巡逻中发现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予以制止,保护好发案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6)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国家和师生安全。 (7)巡逻中注意工作方法,热情为师生服务,禁止滥用械具,禁止越权处理各种问题,做到文明值勤,严格执法。 (8)巡逻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命令听指挥,并负责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十二)护楼岗位 1、聘任条件 (1)热爱保卫事业,安心看楼工作,并致力于长期从事保卫工作的。 (2)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周岁以下。 (3)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的。 (4)现职岗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可优先考虑。 2、岗位职责 (1)值班期间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接受保卫处值班人员的检查。 (2)夜间关锁楼门时间为23点,关门前要对楼内进行全面检查(防火、防盗、防漏水),并认真清理楼内闲散人员,确定无异常情况后方可锁门。 (3)夜间巡查每晚不少于3次,发现不安全隐患在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向校卫队值班室汇报,节假日要坚守值班岗位,同时还要加大白天楼内盘查次数。 (4)早上开门时间为6:30点,开门后应对楼内进行一次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校卫队。 (5)护楼人员要文明值班,搞好值班室卫生,保持清洁,对公共物品要爱护,丢失损坏要赔偿。 (6)护楼人员严禁在值班时使用电炉子,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喝酒、打牌,严禁在看楼值班室留宿外人。 (7)护楼人员要服从安排,积极完成校卫队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保证楼内治安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三)消防监控室岗位 1、聘任条件 (1)热爱保卫事业,安心从事保卫和消防工作,并致力于长期从事保卫工作的。 (2)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周岁以下。 (3)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的。 (4)有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上岗证者优先考虑。 (5)现职岗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当有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为手动状态; (3)严格执行24小指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4)按时上岗,做好交接班及登记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值班期间进行娱乐活动; (6)爱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保持控制室内干净整洁;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及随意触动设备。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五、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印发方案。3月5日前,出台保卫处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二)个人申请。时间为3月5日―3月10日。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向保卫处递交申请。(申请表从保卫处网站下载) (二)资格审查。3月10日―3月11日,保卫处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向学校聘用委员会办公室推荐需由学校聘用人员的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面试。3月12日―3月14日,保卫处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 (四)公示。3月15日―3月17日,保卫处根据个人申请岗位情况、资格审查条件、面试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五)汇总结果,上报学校审定。3月18日前,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等待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签订合同。3月30日前,聘用结果审批后,学校、保卫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从2011年1月1日起计算。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按实际期限聘用。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