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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卫处值班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7-07-03  浏览次数:
保卫处值班制度       为了灵通信息,及时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公私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创建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处机关值班制度       职  责:监督、检查各校区值班情况;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重大情况要及时汇报等。     一、处机关值班由一名处领导带班,2-3名保卫干部值班。     二、值班人员每周到校区检查不少于4次,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     三、值班人员实行轮流交替值班制度,保证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每天中午1:30前、晚8:30前必须赶到值班室,当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值班人员对接报的各类事件要认真对待,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推诿,扯皮。值班人员在接到报案时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同时通知校卫队出警,作好现场处理记录。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在做好案件处理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  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七、值班期间禁止喝酒、打牌及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喝酒、打牌或办理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停发当月值班补助和干警津贴。    八、值班车辆在上班期间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值班人员要服从并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车辆的协调、调动工作。    九、办公室要保证值班用车,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将值班车辆开出校园,违反一次停发干警津贴50元。    十、值班人员于每周星期一上午9:00准时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做好上周值班记录、检查记录,同时打扫好值班室卫生,洗好车辆进行交接。若不打扫卫生或清洗值班车辆,则停发当班人员干警津贴20元/人/次。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校卫队值班制度        职  责:监督、检查各管理责任区值班情况,门卫管理、巡逻巡查情况;及时处置校园内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向处值班室汇报校区情况。     一、校卫队值班由一名队长或副队长带班,保卫干部值班,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强安全检查。     二、值班人员每天检查各管理责任区不少于3次,并做好值班记录;各管理区每日巡查不少8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值班人员实行轮流交替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四、值班人员对接报的各类事件要认真对待,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推诿、扯皮。值班人员在接到报案时必须立即出警现场,查明原因,进行处置,并作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在做好处理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处办公室汇报。     六、值班期间禁止喝酒、打牌及办理其它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发现值班人员脱岗、喝酒、打牌或办理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停发当月值班补助或年终津贴50元/次。    七、值班人员要各负其责,做好校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与监控工作,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八、加强校园巡逻车辆的管理。各校卫队要保证校园巡逻用车,任何人不得将校园巡逻车私自开出校园或交由无关、无证人员驾驶,违反一次停发年终津贴50元。    九、各校区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本周各个岗位、各个时间段的值班安排、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发案情况、调解纠纷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治安科。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